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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怎么结算

发布时间:2023-09-19 15: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九江城乡居民医保,九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方式,九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九江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怎么结算

内容简介

一、普通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就医,门诊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乡镇或街道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或社区的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按65%比例,县级中医院的

一、普通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就医,门诊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乡镇或街道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或社区的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按65%比例,县级中医院的按40%比例。

二、贫困人员报销比例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全年无封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按50%比例(全年封顶线1000元)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农村五保人员、建档立卡失依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特困供养人员-失依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城镇三无人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建档立卡低保常补人员、城镇低保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常补对象

三、未报销部分

应由患者本人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患者直接结算并开具医疗费用票据。

四、报销限制

参保居民门诊报销限每日一次,一般情况下3日内不得重复门诊就医,确因病情变化需要门诊就医的,医疗机构应做好登记并留存病历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