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江西省九江开发区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江开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开发区的现役和现役武警。
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县(市、区)实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实施,各县(市、区)在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同步开展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确认工作,申请人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原则上选择县区现场确认点,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通告时间为准。